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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8-18 】 【选择字号:

 

 

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礼机编办〔20159

 

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通知》(陇编办发〔201528号)要求我县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尽快充实、更新和维护实名制数据库。重点从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数据更新的及时性、规范性方面着手,确保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文件齐全、人员信息真实、出(入)编程序规范、数据更新及时,不断加强实名制数据库动态管理。现就我县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等实名制数据库的查缺补漏工作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机构编制管理员,以2014年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为基础,于20158月底前在县编办对本单位机构名称、规格、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机构审批文件以及实有人员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单位时间、进入形式、公务员登记文号、电子照片等)逐一核对,对不完善的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将完善后的信息于2015910日前报送至县编办,县编办将安排专人对需要更新和补充的信息进行维护,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此次实名制数据完善更新后,原则上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予变更,尤其是实有人员信息。

二、规范实有人员出(入)编手续

各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增、减变动时要严格按照《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入)编手续,按要求办理和收回《人员编制管理卡》,更新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对材料不全、信息不准确的不予录入实名制数据库,严把出编、入编关口。

1、各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时应报送新增人员实名制信息登记表,经组织、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持有关文件办理入编手续;

2、实有人员在县域内调动(含提拔任职)的,持组织、人社部门有关文件和人员编制卡办理出编、入编手续;

3、实有人员从外地调入本县的需在原所在地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后,在《甘肃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划转人员信息,并持原所在地编制部门开具的出编证明单和我县组织、人社部门有关文件办理入编手续;

4、实有人员退休、调离、辞职、死亡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应持有关文件办理出编手续。

三、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维护管理

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的保密工作。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由专人负责,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需要了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和实有人员信息的,从本单位机构编制证和人员编制卡中查阅。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和实有人员信息调整变更的,持单位《机构编制证》、《人员编制管理卡》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为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时效性,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季度在县编办对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集中审核、变更,加强数据的动态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信息量大、工作面宽,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把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管理、工资审批、经费预算等多个管理环节有效结合起来,实现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切实将实有人员控制在核定的编制限额、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范围之内,共同审核把关,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靠实责任,查漏补缺,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实名制信息,确保9月中旬前完成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完善工作。

 

 

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3

 

 

 

 

 

 

 

 

 

 

 

 

抄送:市编办

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8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