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甘肃天水秦州区编办三项举措进一步规范销编程序

【来源:甘肃天水秦州区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6-03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落实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近日,甘肃天水秦州区编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注销程序的通知》对办理销编手续中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销编定义及时限。销编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退休、调动、辞职、解聘或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开除、除名、辞退等处分,以及因疾病、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力量或原因死亡,从而使在编在职人员自然减少的,主管部门应在三十日内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注销手续。

  二是明确销编主体。通知要求,核销行政部门人员编制必须由该部门提出申请,并加盖部门公章;核销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必须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三是明确销编申请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市编办制作了销编申请,该申请一式三联,编制部门、用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留存一联,由用人主管部门手工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郭霞)

  编辑: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