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甘肃省平凉市印发《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来源:甘肃省平凉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6-03 】 【选择字号:

    甘肃省平凉市为了提高议事效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印发了《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从办事机构、职能履行、办事程序、会议制度、贯彻执行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编委统一领导

    一、加强统一管理,重申了法定的办事机构。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机构编制委员会唯一的法定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编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除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外,任何部门的文件都不得作为审核、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二、加强职能履行,厘清了明确的职责任务。

    编委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管理、审核、审批、督查等四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上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拟定平凉市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以及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二是统一管理平凉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市级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界定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及其与县(区)的事权划分;三是审核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审核平凉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额,在总额内审批行政事业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并对审核事项按程序报批;四是审批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县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审批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五是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三、加强组织纪律,制定了严密的办事程序。

    凡纳入市编委会议议事范围内的机构编制事项,县(区)编委和市直各部门要专题行文请示市编委,由市编办调研论证、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列出议题,经委员会主任审定后,提请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需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宜,先由市编委会议审议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对须提交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项,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四、加强科学决策,规定了健全的会议制度。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工作制度。凡涉及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体制调整以及与市编委职责任务相关的重大问题,一律提请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凡提请委员会会议审定的事项,由编办主任会议审议后,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定。重大问题,经委员会讨论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

    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了完善的执行体制。

    编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编委会议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向编委会报告。

    一是组织部门要按照领导职数管理规定,在市编委会及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领导职数限额内,按照管理权限选拔、调配、录用人员,配备领导干部;二是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市编委会决议及规定权限、程序设置机构、配置职能、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管理机构编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三是财政部门要在市编委会及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内,核拨人员经费;四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市编委会及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管理权限录用、调动工作人员,核准人员工资;五是编委会议定事项涉及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王

      编辑:张予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