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议事规则
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县编委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一、编委办公室办公会议规则
(一)办公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本县贯彻机构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2、研究各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报告,拟定提交编委讨论的方案;
3、研究机构改革有关事项;
4、研究部署有关日常事务工作。
(二)办公会议时间
办公会议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会议每星期一次,遇有紧急工作需研究的及时召开。
(三)会议要求
每次会议必须记录,凡重大问题需召开编办主任会议的,召开编办主任办公会议,不得缺席,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按时完成。
二、收、发文及传阅规则
(一)收文范围
凡上级党委、政府、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机构改革方面的文件、领导重要讲话等。
(二)收文登记
收文登记建立专门收文登记簿,写明来文机关、密级、收文日期、编号及收文经手人。收文后由编办传阅,需送编委领导阅示的,送编委领导传阅。
(三)发文登记
1、凡涉及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宜,经编委研究讨论通过,并经编委主任签发,以编委文件下发。
2、涉及机构、编制及管理事宜,除编委发文以外的,由编办集体研究决定的事宜,由编办主任签发,以编办文件发出。
3、建立专门发文登记簿,编委、编办发文分类登记。
(四)文件归档
年终将收文、发文分类建档,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三、重大事项报告规则
(一)报告内容
1、省、市编委领导重要讲话及指示,上级有关机构改革的政策、方案;
2、国家、省、市、县政府及编委有关机构职能调整、机构调整、增减编制决定、通知;
3、县内有关部门涉及机构编制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
(二)报告形式
遇重大紧急问题口头或书面向编委领导汇报或建议召开编委会研究解决,汇报后领导批示,需编办承办的迅速组织贯彻落实。